1.0 目标
根据生产部门的要求,制定包装材料的发放和签发程序。2.0 范围
本标准操作规程(SOP)适用于所有由仓储部门分配并发放给生产部门的包装材料。3.0 责任
仓库助理/主管4.0 责任制
部门主管5.0 程序
5.1 生产部门应提前将物料清单/物料申请单提供给仓储部门。5.2 在收到生产部门的物料清单/物料申请单后,仓库人员应核对该批次所需批准物料的库存情况。 SAP.
5.3 如果发现仍有任何待检测的材料,仓库人员应立即通知质量控制(QC)部门。
5.4 仓库人员必须确保所有包装材料按照物料清单(Bill of Material)或物料申购单(Material Requisition Sheet)上规定的数量进行发放。
5.5 仓库管理人员应确保发放符合相关艺术作品/子代码要求的批准包装材料,并通过实施“先进先出”(FAFO)制度进行管理。
5.6 如果生产负责人需要其他批次的原材料(A.R. No.),则应将当前批次的原材料单独存放,并由生产部门及质量保证(Q.A.)经理提供充分的理由后,再发放新的原材料批次号。同时,必须保留相应的理由说明文件或偏差报告(Deviation Report)。
5.7 当使用铝箔或PVC薄膜时,发放人员应通过称重来分配所需的数量,并将这个数量记录在领料单(Foil Issue Record)上。如果由于铝箔卷未损坏而多发放了部分数量,那么在核实从生产现场退回的部分数量后,实际发放的数量才会被记录下来。
5.8 对于其他类型的印刷包装材料,根据供应商标签上的数量发放完整的包装;对于剩余的数量,则通过手动计数后进行发放。
5.9 散装物料在发放给包装部门之前会先装入单独的塑料袋中;剩余的散装物料也会被装入塑料袋,并贴上“待使用(Loose Quantity)”的标签。
5.10 将已发放的材料放在单独的托盘上,并将发放单附在发放的材料上。
5.11 所有发出的物料均需连同原始物料清单和副本一同转移至包装区域。包装人员应在签署副本后将其作为物料接收凭证退还给仓储部门,以便进行必要的记录登记。
5.12 从仓库外部区域领取的材料必须使用封闭式推车运输。在将材料移入工厂内部之前,需要先清除包装盒和包装材料上的灰尘。
5.13 仓库管理员应记录发放材料的详细信息。
5.14 如果包装部门需要额外的材料,仓库人员必须确保这些材料是根据生产主管和质量保证主管的正式授权,通过相应的申请单或额外材料申请表格发放的。
5.15 在使用完特定批次的原料药(A.R.)后,应进行该批次原料药的逐批核对(A.R. wise Reconciliation)。
6.0 缩写词
6.1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6.2 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
6.3 质量保证(QA)
6.4 PVC – 聚氯乙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