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保留样品的收集与储存标准操作规程

SOP for Collection and Storage of Retained Samples of Raw Material

2021年4月17日Ankur Choudhary (noreply@blogger.com)AI 专业翻译

1.0 目标

从收到的每种原材料中收集并储存预定数量的样品,用于制剂生产工厂(但不包括酸、碱和溶剂)。

2.0 范围

该程序适用于制剂工厂接收的所有原材料,但不包括酸类、碱类和溶剂。

3.0 责任

3.1 职务:技术助理/执行人员
3.2 检查:执行人员/经理

4.0 责任制

部门负责人

5.0 程序/步骤

5.1 从收到的原材料中收集所需数量的保留样品。
5.2 使用普通的黑色塑料袋取样(以防样品对光敏感)。
5.2 将此袋子存放在密封的塑料容器中。
5.3 将标签贴在塑料容器上,并确保标签上包含以下信息:

保留样品

物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号:_______________
5.5 根据以下详细信息,将数据输入“保留样品登记册”中。
高级编号:
A.R. 编号:
原料药名称:
批号:
取样数量:
制备日期:
储存条件:
箱号:
签名:
5.6 将塑料容器按照注册文件中的规定,放在相应的箱号内。
5.7 根据质量控制部门提供的储存条件清单,将保留样品容器储存10年。
5.5 在10年后销毁保留样品。
5.6 准备需要销毁的原料药(RM)清单,并获得相应的销毁批准。
5.7 对于需要销毁的保留样品,应将其浸泡在水中;或者收集液体样品,并通过过量冲洗的方式将其排出。
5.5 根据参考标准操作规程(S.O.P.),将空瓶子和容器转移到报废区。
5.6 销毁记录应在销毁之日起保存5年。

相关: **原材料复检计划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6.0 缩写

A.R.No. = 分析报告编号
**序列号**
Qty = 数量
Q.C. = 质量控制


📌 本文由 AI 翻译自 pharmaguideline.com,仅供内部参考查看英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