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处理与储存标准操作规程》

SOP for Handling and Storage of Raw & Packing Material

2021年4月17日Ankur Choudhary (noreply@blogger.com)AI 专业翻译

1.0 目标

制定一套关于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正确识别、储存及处理的操作规程。

2.0 范围

本标准操作规程(SOP)适用于仓库部门对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储存及管理。

3.0 责任

仓库助理/主管

4.0 责任制

部门负责人

5.0 程序/步骤

5.1 在收到材料后,仓储人员应将材料卸放到暂存区,并在相关人员的协助下对材料(容器/包装)进行清洁处理。 真空吸尘器使用一块干燥、无绒毛的布,在完成物理验证后,将材料转移到指定的隔离储存区域,并贴上隔离标签。
5.2 监控人员应将他的观察结果记录在“原材料(RM)物理验证记录”或“包装材料(PM)物理验证记录”中。
5.3 当QC部门批准该物料后,QC人员应在每个容器/袋子上贴上“已批准”的标签;随后,仓储人员应根据该物料的储存要求,将其转移到指定的储存区域内进行存放。

5.4 原材料的储存

5.4.1 如果原材料的储存温度范围是2°C至8°C,应将其转移到冷藏库中,并保持每日记录。
5.4.2 如果材料的储存温度限制低于25°C,应将其转移到冷藏室(RM)中储存。
5.4.3 如果材料储存条件未明确指定,则应将其存放在材料储存区(RM Store)中。
5.4.4 如果物料被质量控制(Q.C.)部门拒收,必须将其转移到上锁的拒收储存区,并需维护该区域的拒收物料记录簿。
5.4.5 应将材料被拒收的相关信息通知采购部门。
5.4.6 分配完成后,应将剩余的物料用尼龙线紧密封好,并将其放回原容器中。
5.4.6 如果储存环境的温度超过规定范围,应立即记录相关信息并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整改。
5.4.7 被拒收的原材料应按照采购部门的指示退回给供应商。
5.4.8 如果被拒收的材料需要在工厂内销毁,请准备销毁记录,并按照标准操作规程(SOP)进行操作。

5.5 包装材料的储存

注意:根据以下规定,不同包装材料需分别存放:

5.5.1 印刷标签

5.5.1.1 在质量控制(Q.C.)部门批准后,所有已印制的标签产品应按照产品型号或项目代码分类,存放在各自的锁柜中并妥善保管。

5.5.2 印刷包装材料

5.5.2.1 在质量控制部门(Q.C.)批准后,将所有印刷的纸质包装材料按物品/批次分类存放于架子或托盘上。

5.5.3 印刷铝箔/ PVC/PVDC薄膜

5.5.3.1 在质量控制(Q.C.)部门批准后,将普通的/印刷好的铝箔/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薄膜存放在专门的铝箔储存室内。
5.5.3.2 确保不同批次的产品在物理上相互隔离。

5.5.4 测量容量/塑料罐/容器

5.5.4.1 在质量控制(Q.C.)部门批准后,所有上述项目必须继续保留在托盘上。
5.5.4.2 将少量货物或剩余数量存放在货架/托盘上。
5.5.4.3 按先进先出(FIFO)的原则将所有包装材料发放给生产部门。
5.5.4.4 如果印刷的包装材料被拒收,应在完成必要的手续后,在工厂内将其销毁。

6.0 缩写词

6.1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6.2 质量保证(QA)
6.3 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
6.4 FIFO(先进先出)


📌 本文由 AI 翻译自 pharmaguideline.com,仅供内部参考查看英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