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仓库应取出需要重新检测的原材料清单,并将这些材料转移到隔离区。
2. 应在需要重新检测的容器上贴上“隔离”标签。
3. 需要重新检测的批次可以通过 SAP 系统中的 QA32 交易来查看。在 SAP 系统中,移动类型为 09,这会生成一个用于重新检测该批次的记录(即重复性检验)。
4. 质量控制部门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取样。
5. 重新检测材料的取样程序:请遵循所有相关的一般性指导原则。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6. 应从每个对照编号对应的、未使用或已开启的容器中取样。
7. 由于重新测试的基本目的是评估材料在储存后的适用性,因此将确保材料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后进行重新测试。
8. 分析应在重新检测截止日期的-15天至+30天期间,对该材料进行。
9.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正在重新检测中的材料发放给生产环节。
10. 分析完成后,新的复检日期必须记录在检验报告书(COA)上。
11. 所有容器上都应贴上已批准的标签;如果材料被确认适用,标签上还应标注新的批准日期。
2. 应在需要重新检测的容器上贴上“隔离”标签。
3. 需要重新检测的批次可以通过 SAP 系统中的 QA32 交易来查看。在 SAP 系统中,移动类型为 09,这会生成一个用于重新检测该批次的记录(即重复性检验)。
4. 质量控制部门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取样。
5. 重新检测材料的取样程序:请遵循所有相关的一般性指导原则。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7. 由于重新测试的基本目的是评估材料在储存后的适用性,因此将确保材料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后进行重新测试。
8. 分析应在重新检测截止日期的-15天至+30天期间,对该材料进行。
9.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正在重新检测中的材料发放给生产环节。
10. 分析完成后,新的复检日期必须记录在检验报告书(COA)上。
11. 所有容器上都应贴上已批准的标签;如果材料被确认适用,标签上还应标注新的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