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药用纯化水

WHO: Water for Pharmaceutical Use

2010年12月24日Ankur Choudhary (noreply@blogger.com)AI 专业翻译

1. 引言

1.1 本文件的适用范围

本文件所载的指导原则旨在提供有关药用纯化水可用质量标准的信息,针对原料药(API)及各类剂型生产等特定应用场景给出应选用何种水质的建议,同时为相关操作提供指导。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关于药品用水系统的设计、安装与运行。尽管本文件的重点在于药品生产用用水,但这些指南也适用于其他工业领域或特定用途,只要其相关规范与操作方法能够被应用即可。

本文件中关于WPU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指导原则旨在作为通用要求的补充。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相关指导原则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制剂相关内容(世界卫生组织药品制剂规格专家委员会第三十七份报告,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技术报告系列第908号),附件4)。

本文件引用了有关该制剂的用途、生产等方面的现行规范,如药典及行业指导原则。 水的储存与分配 以散装形式。为避免混淆,此处未重复列出此类内容。

注:本文件不涵盖以配制好的状态提供给患者的用水,也不涉及药房在配制个性化处方药品时所使用的少量用水。

本文件所提供的指导原则可根据所涉及的申请情况,酌情全部或部分采用。若各药典标准之间存在细微差异,制造商需依据向国家药品监管机构提交的相应上市许可文件来决定采用何种标准。

1.2 水需求与用途的背景

水是药品生产、加工及制剂过程中使用最广泛的物质、原料或起始物料。由于其极性和氢键作用,水具有独特的化学性质,因此能够溶解、吸收、吸附或悬浮多种不同的化合物。这些化合物中可能包含本身具有危害性的污染物,也可能与目标产品成分发生反应从而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药品的给药途径,需要不同级别的水质。关于不同水质标准的相关指导文件之一为《欧洲药品》
欧洲药品管理局关于药用水质的指导性说明文件(CPMP/QWP/158/01)。

在生产和储存及分发的全过程中控制水的质量,包括其微生物质量和化学质量,是极为重要的课题。与其他产品和工艺用原料不同,水通常是按需从系统中抽取的,在使用前无需经过检测,也不需要进行批次放行。因此,确保水质符合按需使用的标准至关重要。

此外,某些微生物检测需要一定的培养时间,因此其检测结果往往会滞后于用水情况的变化。控制废水处理单元的微生物质量是重中之重。某些类型的微生物可能在水处理组件以及储存和输送系统中大量繁殖,因此将微生物数量控制在最低水平至关重要。 污染 通过常规清洁,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微生物滋生。

1.3 适用指导原则

除本文件中提供的具体指导外,参考文献列表还列出了若干相关出版物,这些资料可在规划、安装及使用旨在实现水系统保护功能的系统时作为补充背景资料使用。

2. 药用纯化水系统的通用要求

药品生产用水的制备、储存与分配系统应当经过设计、安装、调试、验证及维护,以确保持续产出质量合格的水。此类系统不得在超出其设计处理能力的情况下运行。

水的生产、储存与分配过程应避免出现不可接受的微生物、化学或物理污染(如灰尘和污物污染)。

在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验证以及任何计划外的维护或改造工作之后,其后续使用必须获得质量保证(QA)部门的批准。对于已获批准的计划性预防性维护任务,则无需在实施后再行审批。

应定期对水源及处理后的水进行质量检测,同时检查其是否存在化学污染、微生物污染以及必要的细菌内毒素污染。还需对水净化、储存和输送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所采取的相应措施的相关记录应妥善保存一定期限。

若水系统的化学消毒属于生物污染控制计划的一部分,则应遵循已通过验证的程序,以确保消毒剂已被有效清除。

3. 水质标准

3.1 总则

以下要求针对以散装形式处理、储存和分配的水。这些要求不涵盖用于患者给药的配制用水的质量标准。各药典同时规定了散装水及制剂用水的质量标准。

各国药典及国际药典中均对水不溶性杂质的药典要求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各类污染物的限量。希望面向多个市场供应产品的企业,应设定符合各相关药典中最严格要求的质量标准。

3.2 饮用水

饮用水应通过持续正压方式输送,且管道系统不得存在任何可能导致制剂污染的缺陷。

饮用水在经过对天然水源或储存水源的有限处理外基本不会发生任何改变。天然水源包括泉水、井水、河流、湖泊和海洋等。原水的质量状况决定了为使其适合人类饮用而需采取的处理措施。常见的处理方法包括软化处理、去除特定离子、降低颗粒物含量以及抗菌处理。饮用水通常来源于公共供水系统,而这些系统可能由上述多种天然水源组合而成。公共供水机构通常也会进行检测,以确保供应的饮用水达到可饮用的标准。

饮用水质量由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指南及相关标准予以规定。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以及其他地区性及国家层面的监管机构。
饮用水应符合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法规要求。

如果在药品生产的某些阶段直接使用饮用水,或将其作为生产更高级别纯化水的进水,那么用水方应定期在自身场所进行检测,以确认其水质符合饮用水的标准要求。

3.3 纯化水

纯化水 (PW)应取自饮用水源作为最低品质的进水,需符合药典中关于化学纯度和微生物纯度的规定,并且要防止再次污染及微生物滋生。

3.4 高纯度水

高纯度水(HPW)应至少以饮用水作为最低品质的进水进行制备。HPW是仅见于《欧洲药典》中的特殊水质规格要求,该级别的水必须达到与……相同的质量标准。 注射用水 (WFI),其中包含细菌内毒素的限值,但此类水处理方法被认为不如蒸馏法可靠。高纯水可通过多种方法组合制备。 反渗透超滤与去离子处理。

3.5 注射用水

注射用水应至少以饮用水作为最低品质的进水原料进行制备。注射用水并非无菌水,也不是最终剂型,而是一种中间散装产品。它是药典规定的水质标准中质量最高的品种。

部分药典在制定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时,会对允许采用的纯化技术作出限制。例如,《国际药典》与《欧洲药典》仅允许将蒸馏作为最终的纯化步骤。

3.6 其他级别的水

当某项特定工艺需要使用非药典规定的特殊级别的水时,应明确说明该水的等级,且其至少需满足相应剂型或工艺步骤所要求的注射用水级别的药典规定。

4. 特定水质在工艺及制剂中的应用

药品监管机构规定了针对不同剂型,或在清洗、制备、合成、生产或配制的不同阶段,应使用何种等级的WPU。
所用水质的等级选择应综合考虑中间体或成品的性质与预期用途,以及该水在生产工艺中的使用阶段。

当产品制备需要高质量的水(即微生物负荷和细菌内毒素含量极低)时,可使用高压纯化水,但若工艺阶段或产品要求并未包含某些药典专论中对注射用水生产方法规定的相关限制,则无需使用该水。

在注射制剂的制备过程中,应使用纯化水来溶解或稀释相关物质或制剂。 非肠道给药 使用前需进行配制,亦可用于注射用无菌水的制备。在清洁与制剂直接接触的设备及组件后,最终冲洗也应使用WFI。 注射剂制剂 也适用于不后续进行热处理或化学去热原处理的清洗工艺中的最终冲洗环节。

当蒸汽与最终容器中的注射用制剂或用于制备注射用制剂的设备接触时,其冷凝后的水应符合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

5. 水净化方法

5.1 一般考虑事项

各药典等规范中规定的WPU相关标准,通常并未对除WFI用水之外的其他允许的水净化方法作出强制要求(详见3.5节)。

所选定的 水净化 净化方法或步骤序列必须与具体应用场景相匹配。选择水处理方法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 水质标准;
— 净化系统的收率或效率;
— 给水质量及其随时间的变化(季节性变化);
— 在用水处理设备的可靠性与稳健性。
——市场上是否存在水处理设备。
——充分维护水净化设备的能力;以及
——运营成本。

水净化设备以及储存与分配系统的质量标准制定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 接触材料渗出物造成污染的风险;
— 吸附接触材料带来的不良影响;
— 必要时需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设计。
— 耐腐蚀性;
— 无泄漏。
— 用于防止微生物过度生长的结构设计。
— 对清洁剂和消毒剂(热力及化学类)的耐受性。
——系统产能与产量要求;以及
——提供所有必要的仪器以及检测与取样点,以便对整个系统所有相关的关键质量属性进行监测。

水净化设备以及储存与分配系统的设计、配置和布局还应考虑以下物理方面的因素:
— 安装所需的空间;
— 建筑物的结构荷载;
——为维护工作提供充分的访问权限;以及
— 安全操作再生剂与消毒剂的能力。
相关内容: 纯化水与去离子水的区别

5.2 饮用水的生产

饮用水来源于井水、河水或水库等原水。对于如何通过特定原水制备可饮用的饮用水,并没有规定的处理方法。
用户工厂或供水机构通常采用的工艺包括:
— 过滤;
软化;
— 消毒或 消毒处理 (例如通过次氯酸钠(氯)注射液)
— 铁(亚铁)去除;
——沉淀物;以及
— 特定无机/有机物质的减少。

应当对饮用水质量进行定期监测。
若原水来源、处理工艺或系统配置发生任何变化,则应考虑进行额外检测。

若饮用水质量发生显著变化,则应重新评估将该水直接用作原水预处理单元的水源或下游处理工序的进水水源,同时将评估结果予以记录。

若饮用水来自厂内原水处理系统,则必须对所采用的水处理步骤及系统配置进行记录。在完成相关审查且变更获得质量保证部门批准之前,不得对该系统或其运行方式进行任何更改。

若饮用水由使用方自行储存与分配,则储存系统不得导致水质在使用前发生劣化。此类储存之后,应按照既定方法定期进行检测。对于储存的水,其使用方式需确保水有足够的流动,以避免水体滞留。
饮用水系统通常被视为“间接影响系统”,无需进行确认。

通过罐车批量采购并运输给用户的饮用水存在一些与管道输送的饮用水不同的特殊问题与风险。针对供应商的评估以及授权认证工作,包括对运输车辆的适用性确认,应采用与其他起始物料相同的流程进行。

用于生产饮用水的设备及系统应具备排空与消毒的功能。储罐应配备经过适当保护的通风装置,并便于进行目视检查以及排空和消毒操作。输配管道也应能够被排空或冲洗,并进行消毒处理。

应格外注意控制砂滤器、活性炭床及软水器的微生物污染。一旦微生物侵入系统,污染会迅速蔓延。 生物膜 并扩散至整个系统。应考虑采用反冲洗、化学或热力消毒以及频繁再生的方法来控制污染。此外,所有水处理组件都需在持续水流的作用下进行维护,以抑制微生物生长。

5.3 纯化水的生产

各药典中并未规定制剂的生产方法。制备制剂时可采用任何经确认有效的纯化技术或技术组合。通常情况下 离子交换可采用超滤和/或反渗透工艺,也可使用蒸馏法。
配置水净化系统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进水水质及其季节性变化;
— 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 所需的纯化阶段顺序。
——能耗;
——为保护后续纯化步骤而需进行的预处理程度。
— 性能优化,包括各单元处理工艺步骤的收率与效率;
——采样点设置合理,且经过设计以避免潜在污染;
— 各单元工艺步骤应配备适当的检测仪器,用于监测流量、压力、温度、电导率、pH值以及总有机碳等参数。

常温型脉冲水系统极易受到微生物污染,尤其是在用水需求为零或较低时设备处于静止状态的情况下。因此,必须充分考虑微生物控制与消毒的相关措施。
应考虑采用以下技术:
— 确保水净化设备始终保持正常通流状态。
— 通过管道换热或车间冷却系统控制温度,以降低微生物生长的风险(指导值:<25 °C);
— 提供 紫外线消毒;
— 选择可进行热消毒的水处理组件;和/或
— 化学消毒方法的应用(包括臭氧等消毒剂)。
相关内容: 水系统的氯化与脱氯处理

5.4 高纯度水的生产

包括《欧洲药典》在内的任何主要药典中,均未规定HPW的生产方法。

制备HPW时可采用任何合适的、经过确认的纯化技术或技术组合。通常会使用离子交换、超滤和/或反渗透工艺。
第5.3节中针对粉末状原料药给出的指导原则同样适用于颗粒状粉末状原料药。

5.5 注射用水的生产

各药典对生产注射用水时可采用的最终水净化阶段作出了规定或限制。蒸馏是首选技术,因其属于基于相变且过程设备可在较高温度下运行的更为可靠的技术。
在设计水净化系统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进水水质;
— 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 为避免频繁启停而确定的最佳发电机容量。
— 排放与倾倒功能;以及
——通过冷却排气防止污染物质进入。

6. 水净化、储存与分配系统

本章节适用于用于纯化水、高纯度水和注射用水的WPU系统。水的储存与分配系统应与净化装置协同运行,以确保向各用水点持续稳定地供应水,并保障水净化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6.1 总则

储存与分配系统应被视为整个系统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其设计需确保与系统中的水净化组件实现完全集成。

经过适当方法净化后的水可直接使用,更常见的做法是将其输送至储存容器中,以便后续分配至各使用点。以下内容阐述了储存与分配系统的相关要求。

存储与分配系统应经过合理设计,以防止处理后的水再次受到污染,并需通过在线与离线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其始终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

6.2 与药用纯化水系统接触的材料

本章节适用于纯化水、高压纯化和注射用水的生成设备,以及相关的储存与分配系统。

与WPU接触的所有材料,包括管道、阀门及管件、密封件、隔膜以及各类仪器,均需经过挑选以满足以下要求。
• 相容性。所有所用材料均应与系统中所使用的温度及化学物质具有相容性。
• 防止渗漏。所有与WPU接触的材料在工作温度范围内均不得发生渗漏现象。
• 耐腐蚀性。纯水、高压纯水和注射用水的腐蚀性极强。

为防止系统故障及水质污染,所选材料必须合适,连接方式必须严格管控,且所有配件与组件均需与所使用的管道系统相兼容。符合相应卫生标准要求的塑料材料 不锈钢 用于WPU系统的材料是可接受的。若使用不锈钢,其等级应至少为316L。该系统在初次安装或经过改造后均需进行钝化处理。若采用加速钝化方法,必须先对系统进行彻底清洁,且钝化过程需按照明确规定的书面程序执行。
• 光滑的内表面处理。纯化后的水容易受到微生物污染,且在冷藏和运输过程中该系统还可能形成生物膜。光滑的内表面有助于避免水处理单元系统内部出现粗糙处和缝隙,而缝隙往往是腐蚀开始发生的部位。内表面的算术平均粗糙度应不大于0.8微米的算术平均粗糙度值(Ra)。若使用不锈钢,可采用机械抛光或电抛光工艺,其中电抛光能够提升不锈钢材料抵抗表面腐蚀的能力。
• 连接。所选系统材料应能够通过受控的焊接方式轻松实现连接。该工艺的控制至少应包括操作人员的确认、焊接设备参数的记录、工作阶段的试件检测、所有焊接记录的留存,以及对一定比例焊接接头的目视检查。
• 法兰或连接件的设计。当使用法兰或连接件时,其设计应符合卫生要求。需进行适当的检查,以确保使用了正确的密封件,并且这些密封件已正确安装并拧紧。
• 文件记录。所有系统组件都应配有完整的文件记录,并有材料证书的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作为支撑。
• 材料。可用于该系统卫生部件的合适材料包括316 L(低碳)不锈钢、聚丙烯、聚偏二氟乙烯以及全氟烷氧基材料。

用于处理纯度要求较低的水的处理设备,如离子交换器和软化器,也可采用未增塑聚氯乙烯(uPVC)等其他材料。

6.3 系统清洁与微生物负荷控制

用于生产用水、工艺用水和注射用水的水处理设备以及储存与分配系统,应具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控制微生物繁殖的功能,同时在进行维护或改造后的系统清洁或灭菌操作中也应采用相应技术。这些技术应在系统设计阶段予以考虑,并在其调试与确认活动中验证其有效性。

在70–80 °C的较高温度下运行与维护的系统,通常比在较低温度下运行的系统更不易受到微生物污染。

若因所采用的水处理工艺或所用水的温度要求而需维持较低温度,则应采取特殊预防措施,防止微生物污染物的侵入与滋生(相关指导见第6.5.3节)。

6.4 储存容器的要求

系统中使用的水储存容器具有多种重要功能。在设计及确定该容器的尺寸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6.4.1 生产能力

储存容器的容量应依据以下要求来确定。
• 必须在水处理设备的稳态生成速率与各用水点可能变化的同步用水需求之间设置缓冲能力。
• 水处理设备应能够持续运行较长时间,以避免因设备频繁启停而产生的效率低下及设备损耗问题。
• 该产能应足以在水处理设备发生故障,或因消毒或再生周期而无法产水时提供短期备用产能。在确定此类备用产能的规模时,需确保有足够的水量用于完成一个工艺批次、一次工作时段或其他合理的用水需求周期。

6.4.2 污染控制相关考量事项

为有效控制污染,需考虑以下因素。
• 储存容器的顶部空间属于高风险区域,在适宜微生物生长的温度条件下,水滴与空气可能在此接触。应合理设计水分配系统,确保水流能够充分润湿储存容器的顶部空间。同时可考虑使用喷球或分配装置来对容器表面进行湿润处理。
储存容器内的喷嘴应经过合理设计,以避免出现可能藏匿微生物污染的死区。
• 储存容器上装有通风过滤器,以便容器内的液位能够发生波动。这些过滤器应具备阻菌性能、疏水特性,且理想情况下应设计为能够进行原位完整性检测。
离线检测也是可接受的。应考虑使用带加热功能的通风过滤器,以避免过滤器基质内部出现冷凝水,进而防止过滤器堵塞,同时避免微生物滋生污染储存容器。
• 若储罐上配备了泄压阀和爆破片以防止超压,这些装置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设计。爆破片需配备外部破裂指示器,以避免系统完整性意外丧失。

6.5 给水管道系统要求

PW、HPW及WFI的输送应通过连续循环的管路系统来实现。需控制污染物在储罐及输送管路中的滋生。

通常不应在分配回路或用户端取用点使用过滤装置来控制生物污染,此类过滤器很可能掩盖系统的污染问题。

6.5.1 温度控制与换热器

当系统中使用换热器对水处理单元中的水进行加热或冷却时,应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避免加热或冷却介质污染水体。建议优先选用双管板或双板框结构这类更为可靠的换热器类型。若不采用此类换热器,则可考虑另一种方案,即将相关介质的维持压力与水处理单元中的水压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并对其实施监控。

当使用换热器时,应将其布置在系统的连续循环回路或子回路中,以避免系统中出现不可接受的静止水。

若为工艺需求而降低温度,其持续时间应控制在最低必要限度内。在系统确认过程中,必须证明相应的冷却循环及其时长是符合要求的。

6.5.2 循环泵

循环泵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设计,并配备适当的密封装置,以防止系统受到污染。若配有备用泵,则其配置或管理方式应避免在系统中形成死区。

6.5.3 微生物污染控制技术

以下控制技术可单独使用,或更常见地组合使用。
• 保持水分配系统内的持续湍流状态可降低生物膜形成的风险。在系统确认阶段应证明该系统能够维持设计规定的流速,并需持续监测其性能是否处于合格状态。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只要不存在流量中断、流向倒转或压力损失的情况,流速的短期波动不太可能引发污染问题。
• 系统设计应确保管路长度尽可能最短。
• 对于常温系统,管道应与相邻的高温管道进行隔离。
死端应避免管道安装中的弯曲程度超过支管直径的1.5倍。
• 压力表应通过隔膜与系统隔开。
• 应使用卫生型隔膜阀。
• 管道应设置坡度以便排水。
• 该 微生物生长 可能被以下物质抑制:
——管道中的紫外线辐射源
— 保持系统处于加热状态(规定温度为70–80 °C);
— 定期使用热水对系统进行消毒处理(建议温度>70℃);
— 定期使用过热热水或洁净蒸汽对系统进行灭菌或消毒;以及
——采用臭氧或其他合适的化学消毒剂进行常规化学消毒。若使用化学消毒方法,必须证明在用水之前这些消毒剂已完全去除。可通过紫外线照射有效去除臭氧。

7. 操作相关考量事项

7.1 水系统的启动与调试

经过周密规划、明确界定、顺利实施且有完整记录的启动工作,是水系统验证成功的重要前提。

调试工作应包括设备启动、系统配置、控制回路调校以及所有系统性能参数的记录。若在验证工作中需要使用或参考调试数据,则调试工作及其相关数据和文档的质量必须符合验证计划的要求。

7.2 确认

WPU、PW、HPW以及WFI系统均属于具有直接影响且对质量至关重要的系统,必须进行确认。该确认应遵循设计评审或设计确认(DQ)、安装确认(IQ)、运行确认(OQ)及性能确认(PQ)的验证规范。

本指导原则并未规定常规验证阶段DQ、IQ和OQ的标准要求,而是重点阐述了用于WPU系统以证明其性能持续稳定且可靠的特定PQ实施方法。为达到证明该系统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与稳健性的目标,应采用三阶段方法。

第一阶段:需投入2至4周的时间对系统进行密切监测。在此期间,系统应持续运行且无故障或性能偏差。测试方案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 按照既定计划开展化学检测与微生物检测。
每日对进厂的原水进行取样,以确认其质量。
• 每日对纯化工艺的各步骤产出样品进行检测。
• 每日在各使用点及其他规定的采样点采集样品。
• 确定适宜的工艺操作范围。
• 制定并最终确定操作、清洁、消毒及维护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 证明能够生产并供应符合规定质量与数量的标准用水。
• 采用并完善用于操作、维护、清洁及故障排除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 验证临时警戒限与行动限。
• 制定并完善不合格检测流程。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顺利完成后,应运用所有经过优化的标准操作规程(SOP),开展为期2至4周的进一步强化监测。采样方案原则上应与第一阶段保持一致。此阶段生产过程中可使用水。该流程还应:
——证明其在规定范围内能够持续稳定运行;且
——证明当系统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运行时,能够持续生产并供应符合规定数量与质量标准的水。
第三阶段:在第二阶段圆满完成后,第三阶段通常持续1年。该阶段允许使用水进行生产,其具有以下目标与特点。
• 证明其具备长期稳定的性能。
• 确保对季节性变化进行评估。
• 应依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中经验证的既定程序,将样品取样位置、取样频率及检测项目缩减至常规水平。

7.3 系统持续监控

在WPU系统的确认项目第三阶段完成后,应开展系统审查。基于该审查的结果,随后应制定常规监测计划。

监测应包括对流量、压力、温度、电导率及总有机碳等参数的在线仪器监测,以及针对物理、化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离线样品检测。离线样品应从使用点及特定采样点采集;而来自使用点的样品,其采集方式应与该水在实际使用时的方式保持一致。

应开展相关检测以确保所选用的药典标准得到满足,检测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包括电导率、pH值、重金属以及硝酸盐的测定。 总有机碳总活菌计数、特定病原体的存在情况以及 细菌内毒素监测数据应进行趋势分析。

7.4 水系统的维护

WPU系统应依据经过规范且形成文档的维护计划进行维护,该计划需考虑以下因素:
——系统各组件的规定频率;
— 校准计划;
— 各项具体任务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 已获批备件的管控
——制定明确的维护计划与操作指南。
— 工作完成后相关系统的审核与批准;以及
— 维护过程中问题与故障的记录与回顾。

7.5 系统审查

WPU(PW、HPW及WFI)系统应定期进行适当频率的审查。审查小组应由工程、质量保证、生产运营及维护部门的代表组成。审查时应考虑以下事项:
— 自上次审查以来所做的变更;
— 系统性能;
——可靠性;
— 质量趋势;
— 故障事件;
— 调查;
— 监测中发现的超标(OOS)结果;
— 设备的变更;
— 更新后的安装相关文件。
— 日志本;以及
— 当前标准操作规程(SOP)清单的现状。

8. 水系统检查

水系统(纯化水、高压纯水和注射用水系统)很可能不时成为监管检查的重点。使用方应考虑开展定期审核。 自我检查 现有的水系统。

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指导原则可作为检查的依据。下表列出了WPU系统检查或审核所涉及的项目及合理的检查顺序:
— 包含所有采样点标注的采样与监测计划;
——监测报警限与行动限的设定;
——趋势监测结果与评估;
— 最近一次年度体系审核的检查记录;
审查自上次审计以来对系统所做的所有更改,并确认变更控制措施已得到落实。
——对已记录的偏差及其调查情况的审查。
— 对系统状态与状况的全面检查。
——审查维护、故障及维修记录。
——检查关键仪器的校准与标准化情况。
对于已被证明处于受控状态的成熟系统,此范围的审查应已足够。对于新系统,或存在不稳定性或不可靠性的系统,还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 性能确认;
——运行确认;以及
— 安装确认。


📌 本文由 AI 翻译自 pharmaguideline.com,仅供内部参考查看英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