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标
制定微生物实验室熏蒸处理的操作规程。2.0 范围
本标准操作规程(SOP)适用于质量控制部门。3.0 责任
微生物学家4.0 责任制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5.0 程序
5.1 设备
**熏蒸机**5.2 试剂
5% 灭菌剂溶液5.3 熏蒸程序
频率:每周一次,或者当微生物计数超过微生物检测区域的限值时。5.3.1 将机器的电源插头连接到主电源上。
5.3.2 将机器安装在地面上方2英尺的位置。
5.3.3 打开罐子的盖子。
5.3.4 加入2升浓度为5%的Gramicid溶液,然后盖上盖子。
5.3.5 将鼓风机调整至大约45度的角度。
5.3.6 打开主开关(MAIN switch)。
5.3.7 启动鼓风机。
5.3.8 雾化器开始释放细雾。
5.3.9 将雾化器(fog generator)的控制参数调至最低值,以获得粒度均匀的革兰氏阳性菌溶液微粒。
5.3.10 继续使用喷雾器,直到该区域形成足够的雾气,然后再移动到另一个区域。
5.3.11 空气处理单元 在开始熏蒸之前,应该先将其关闭/停止。
5.3.12 熏蒸完成后,务必保持所有门关闭。
5.3.13 灭菌完成后,必须将相关区域封闭至少6小时。
5.3.14 在开始工作前1小时启动空气处理单元(AHU),以进行除烟处理。
5.3.15 保持熏蒸记录。
相关: 微生物实验室工作指南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5.4 注意事项
5.4.1 确保要进行熏蒸处理的区域已经彻底清洁。5.4.2 用塑料薄膜覆盖电子设备。
5.4.3 空气处理单元(AHU)应在熏蒸开始前10分钟关闭。
5.4.4 空气处理单元(AHU)可以在开始工作前1小时启动运行。
5.4.5 在实验室进行熏蒸处理时,必须穿戴适当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实验服、橡胶手套和安全护目镜。
6.0 缩写词
6.1 标准操作规程(SOP)6.2 部门:部门
6.3 AHU:空气处理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