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召回标准操作规程

SOP for Product Recall

2021年4月17日Ankur Choudhary (noreply@blogger.com)AI 专业翻译

1.0 目的

提供处理产品召回、现场纠正措施、市场撤回以及库存回收的指导方针。

2.0 范围

本标准操作规程(SOP)适用于从市场上撤回产品的操作。

3.0 责任

3.1 执行董事:负责批准产品召回的决定。
3.2 质量总监:负责调查并建议是否进行产品召回。他将与药品监管机构联系,通知相关召回事宜。
3.3 制造部门负责人:需与现场质量负责人共同调查原因。
3.4 市场营销主管:负责监督并跟进产品的召回行动。

4.0 责任制

4.1 首席质量保证官

5.0 程序:

5.1 任何来自消费者、现场工作人员或药品监管机构的投诉都会被转交给质量保证部门进行调查。
5.2 在完成调查和评估后,应通知质量保证(QA)经理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5.3 根据评估结果,将决定召回的级别。
5.4 通知质量主管时,应包含以下信息:
(a) 产品的完整信息,以及采取该行动的准确原因说明。
(b) 需要完成的行动的截止日期。
(c) 评估潜在风险。
(d) 需召回的制剂数量。
(e) 回收产品的级别。
(f) 药物质量控制涉及的范畴或范围。
(g)任何特殊问题、需要考虑的因素、复杂性等。
(h) 行动的财务影响。
(i) 预防措施的推荐建议。
5.5 如果召回级别为I级或II级,或者召回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令/建议发起的,现场质量负责人将通知当地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5.6 应将召回信息及必要的产品详情通知市场营销与分销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将停止产品的进一步分销,并向所有分销环节发出明确指示。
5.7 在召回沟通中,还应通过指派专人联系所有仓库、经销商、药店和医院(根据召回的级别),获取被召回产品的库存信息,并确认这些产品的进一步分发和/或销售已经停止,同时这些库存产品已被隔离。
5.8 如果产品缺陷属于I类缺陷,必须立即撤回该药品。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向所有分销商、药店、医院以及客户(如果知道其联系方式,还需通过账单提供联系方式)发送通知;同时,还需向公众发布声明。
5.9 营销/分销部门负责人将通过电话联系或亲自访问相关地点,确认信息是否已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
5.10 如果产品缺陷属于第二类(CLASS II),必须通知分销商和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分销商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并通知所有现场工作人员从其负责区域的医院、药店或经销商处收回相关库存,然后将这些收回的库存退回指定的配送中心。
5.11 如果产品缺陷属于第三类(CLASS III),则应从销售渠道和库存中召回该产品。
5.12 所有需要召回的材料必须全部收集到仓库中,并且要严格保管。

5.13 在适当的情况下,库存物品应保留至药品监管机构、保险公司或税务部门的检查手续完成为止。
5.1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指示仓库经理将需要处理的物料转移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5.15 销毁工作必须在生产和质量保证(QA)部门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5.16 这类销毁记录应保存至规定有效期后的六个月。

6.0 缩写词

6.1 SOP:标准操作规程
6.2 质量保证(QA)


📌 本文由 AI 翻译自 pharmaguideline.com,仅供内部参考查看英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