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标
用于描述体积溶液的制备和标准化程序。2.0 范围
本标准操作规程(SOP)适用于体积溶液的制备和标准化操作。3.0 责任
质量控制专员/主管4.0 责任制
质量控制经理。5.0 程序
5.1 体积溶液应通过滴定法与一级标准品进行标定,或者使用最近已根据一级标准品进行标定的标准溶液进行滴定来进行标准化。5.2 初级标准品或高纯度盐的溶液在初始阶段不需要进行标准化处理。标准溶液可以通过准确称量所需量并溶解至指定体积来制备。
5.3 通过精确稀释浓度较高的标准溶液制备的标准溶液,在初次制备后无需进行标准化处理,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重新进行标准化。
5.4 那些不经常使用的溶液,或者其浓度在一周内变化超过1%的溶液,必须在使用当天进行标准化处理。而那些日常使用的溶液,则应定期进行标准化操作。 根据其稳定性来确定。.
5.5 稳定性有限的溶液应在使用当天配制,并在分析完成后立即丢弃。
5.6 所有出现变质迹象的溶液,例如出现沉淀、变色或结晶的溶液,无论其存放时间多长,都应予以丢弃。
5.7 需要定期更换的稀释溶液(例如0.1N高锰酸钾或0.1N硫代硫酸钠)应在使用当天,通过用新鲜煮沸并冷却后的水精确稀释标准溶液来制备。
5.8 所有瓶子都应贴有标签,标明溶液的名称和浓度、制备日期、制备人员的签名以及使用期限。
5.9 应为每种溶液保存记录,记录内容应从制备溶液时测得的初始数值开始,一直延续到整个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后续数值。 溶液的有效期该记录应在溶液用完后的至少一年内予以保留。
5.10 体积溶液应按照各专论中的程序进行配制和标准化处理,容器必须根据标准操作规程(SOP)标注以下详细信息。
5.10.1 溶液的名称和浓度。
5.10.2 参考编号
5.10.3 道德标准/正常性
5.10.4 准备日期
5.10.5 标准化日期。
5.10.6 重新标准化的日期
5.10.7 在...之前使用
5.10.8 准备人的签名。
5.10.9 巡检人员的签名
5.11 分析化学家应将标准化的相关细节记录在标准化笔记本的体积记录表中,然后由质量控制(QC)人员进行检查。
5.12 所有体积溶液都应在十五天内进行标准化处理;如果未能在十五天内完成标准化,应在使用前重新进行标准化。
5.13 容量溶液的批号编制:
每个体积溶液都应按照以下方式分配一个批号:
VS01 – 1/1
“Where”在中文中可以翻译为“在哪里”或“在……的地方”。具体含义取决于上下文。例如:“Where is the book?”(书在哪里?)或“The meeting will be held where we had our last discussion.”(会议将在我们上次讨论的地方举行。)
VS01 是体积溶液的编号。
-1表示制备该溶液的次数。
/1 表示溶液标准化的次数。
6.0 缩写词
6.1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6.2 N - 正常的;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