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与包装材料核对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SOP for Reconciliation of Raw Materials and Packing Materials

2021年4月17日Ankur Choudhary (noreply@blogger.com)AI 专业翻译

1.0 目标

制定原材料和包装材料核对的程序。

2.0 范围

本标准操作规程(SOP)适用于仓库部门对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核对工作。

3.0 责任

门店主管/经理

4.0 责任制

部门主管

5.0 程序

5.1 在质量控制(Q.C.)部门批准放行材料后,仓储部门应将材料发放给生产部门。
5.2 物料管理员应在特定原料药(A.R.)编号使用完毕之后,对相关物料进行核对(即进行物料的账目核对)。
5.3 仓库人员应核对收到的物料重量与记录中的重量,并与实际消耗量进行比对。如果存在重量差异,需计算出差异值及损耗百分比。
5.4 如果活性原料的差异率超过接收量的0.5%,非活性成分的差异率超过1%,挥发性溶剂的差异率超过接收量的2%,则 调查;审查 应由仓库人员执行。
5.5 对于包装材料的核对,差异不应超过1%。
5.6 如果仓库人员发现任何异常损耗情况,应立即通知仓库主管(HOD-Stores)、质量保证部门(HOD-QA)和质量控制部门(QC),以及工厂负责人(Plant-Head)。

6.0 缩写词

6.1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6.2 质量保证(QA)
6.3 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
6.4 HOD – 部门负责人


📌 本文由 AI 翻译自 pharmaguideline.com,仅供内部参考查看英文原文